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站在勇于自我革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加强廉洁文化建设,通过发挥廉洁文化教育、感染、激励等方面的作用,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洁自律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廉洁从政内化为自觉追求,在任何时候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推进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实现政治清明。
“廉洁”一词最早见于记载是在战国时期。《楚辞·招魂》说:“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楚辞·卜居》载:“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东汉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廉洁”二字为:“不受为廉,不污为洁。”何为廉洁?不贪财货,两袖清风是廉洁;淡泊名利,立身清白亦是廉洁。作为一种道德品质,廉洁不仅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要求,更是为官从政者的第一要务。古人早就意识到官吏的廉洁与否不仅事关自身形象和社会风气,更与国家兴亡息息相关。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廉洁不仅是节制克己、不贪不占的清白操行,更是清廉自守、拒腐防变的高洁品格,是政治生活中必备的重要素质。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之基。保持清正廉洁既是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要求,也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价值操守。
新时代以来,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使廉洁文化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中国共产党章程》把“清正廉洁”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一道,明确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单列一款,强调“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其中,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明确要求: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
2023年12月,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发布,关于廉洁纪律增写1条、修改18条,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治国理政的中坚力量,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央要带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把“一岗双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创造政绩时才能不偏航、不跑偏。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叮嘱党员干部“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强调“不能搞‘千里来当官,只为吃和穿’那一套,那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自我革命上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