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2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推进创新创业资源整合和创业项目孵化,我院决定举办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海岛山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可以是公益项目或商业项目。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二、赛程安排
赛事进程 |
时间节点 |
1、学院初赛。请有意向参赛的同学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名,并提交材料,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初赛。参赛材料包括:参赛申报表(附件1)、创业计划书和项目PPT(电子稿,以“参赛组别-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
4月10日 |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对申报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并报送具体推荐项目进入学院复赛。请各二级学院提交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参赛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1301681034@qq.com,并将汇总表纸质稿交至行健楼311办公室。 |
4月15日 |
3、学院复赛。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各赛道均评选出一定数量项目入围决赛。 |
4月下旬 |
4、学院决赛。将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现场评审,通过路演答辩形式决出学院奖项,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八届浙江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5月 |
三、评审规则
大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竹萱、余亦钦
联系电话:0575-81112753
电子邮件:1301681034@qq.com
办公室:行健楼311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赛事组织、项目培育和推荐工作,原则上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院在校生人数的25%。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