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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与在园项目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9    点击次数:

为推动学生积极健康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发挥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作用,同时更好地为学生创业团队开展创业指导与咨询等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工作与2020-2021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在园项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2021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

1. 创业项目成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

2. 项目团队负责人及半数以上成员须为我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3. 创业项目成员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纪和不良记录。

(二)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0日

答辩路演时间:10月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入园时间:10月

(三)入驻地点

创新创业园8号楼、12号楼

(四)申请要求

1. 申请项目需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

2. 创新创业项目较为成熟,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基础,团队成员基本稳定,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

3. 鼓励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积极申报:

(1)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3)在创新创业相关学科竞赛中有突出表现,已完成项目申报,参与或已在相关竞赛中有较好成绩和表现;

(4)对我院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的师生共创项目、专创融合项目。

(五)入驻程序

1. 创业团队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书》(附件)提交各二级学院审批;

2. 以团队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提交《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书》3份(附件2)纸质稿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行健楼311);同时发送电子版(名称:入驻申报 项目名称)至249617623@qq.com (联系电话:0575-81112753,联系人:童竹萱、余亦钦)。

3. 资格审查。创新创业学院针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入园要求和评审办法,筛选入园项目。

4. 评审打分。学院将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入驻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园后自愿接受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创新创业学院定期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考核;如考核不通过,出具书面通知,办理退出手续。

2.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鼓励2020届毕业生签约就业、报考研究生、出国留学、自主创业的通知》,2020届毕业生创业企业经入驻程序审核通过可优先入驻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二、2019-2020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在园项目考核工作

(一)申请时间

资料提交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0日

考核时间:10月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及标准

1. 对项目团队的综合考评采取自评、专家考评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PPT汇报5分钟,回答评审组问题。

3. 评委在听取汇报、答辩后对每个项目团队进行综合评分。

4. 项目团队在日常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项目团队入园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场地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创新创业学院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现象;

(3)创新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擅自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未经申报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三)注意事项

1. 各创业团队须在10月10前提供项目总结报告及汇报PPT(详见附件3);

2. 电子文档名字统一为:项目考核 房号 项目名称;纸质材料3份由各创业团队直接上交材料至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行健楼311);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49617623@qq.com (联系电话:0575-81112753 联系人:童竹萱、余亦钦)。

3. 未按时参加考核的项目团队视为不合格团队,将按照自动退出创业园处理,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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