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总结就业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效率,促进学院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学院年度就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有先进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和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开展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高质量完成就业工作任务,为推进我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显著成绩。
3、主动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业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开拓就业市场,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我院毕业生。
4、以生为本,服务意识强,主动为毕业生提供线上、线下不间断的优质服务,并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5、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6、原则上要求全程做完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按照2021届毕业生总人数500:1(不足500按500计)的比例推荐。
四、评选工作程序
1、各二级学院按要求推荐先进个人,请于12月17日中午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行健楼308),同时电子稿发送至369918691@qq.com。
2、学院统一组织评审,确定就业先进个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确认,予以表彰并颁发先进个人证书。
4、逾期未报视作放弃评选。
创新创业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