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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年06月01日 14:52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教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决定举办“建行杯”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本届大赛对接全国大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立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到更浙江、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擦亮创新创业教育浙江新名片。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已获本大赛往届国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不含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项金奖或同等级奖项的参赛项目,可报名参加省赛,但省赛不再重复评奖,仅作为国赛推荐参考。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四、赛程安排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参赛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中午12点。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赛事组织、项目培育和推荐工作,根据组织参赛相关要求,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院在校生人数的25%。根据二级学院参赛人数比例,结合往届大赛获奖情况,参赛项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赛。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评审规则和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章程,制订评审方案。

、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竹萱、余亦钦

联系电话:0575-81112709、81112753

电子邮箱:13016810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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