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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创业实验班招生简章

2023年09月14日 11:00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创业实验班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办创业实验班,有关事项如下:

一、 培养目标

拓展之江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的思路和眼界,让有志于自主创业的同学系统掌握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和创业政策与法律、创业企业财务管理、公司运作与市场拓展、团队组建、项目评估与投融资风险等创业专门知识和创业技能,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新创业的素质和创业能力,推进之江学院学生创业实践与项目孵化,培养和培育一批较有影响力的具有企业家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创业人才和优秀创业团队。

二、培养方案

(一) 培养对象与招生人数

2023年创业实验班面向202020212022级学生招生

计划人数:100名。

(二) 具体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优先考虑对创新创业有一定的理解、热情和愿望或创意性想法;参加过相关创业活动、有创业项目或已经在创业、或有创业的意愿拥有某方面知识、能力或特长;有参加过创新创业大赛的经历;在学习成绩、科技创新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

(三) 课程体系与学分

1. 创业实验班实施小班化教学

创业教育课程内容在创业实验班进行,其他通识基础课、专业必修、选修课程等仍在原班级完成。

创业教育课程由创业理论课程、创业实践课程两部分组成。理论教育采取课堂课程授课和创新创业专题讲座结合方式进行。

理论教学课程,主要以提升学生专业技术能力、创业项目设计和创业管理能力等创业能力为目的,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教学课程,通过参与创新创业类竞赛、创业生存训练营、创业实训模拟、创业路演、创业企业实习观摩、创客空间活动等实践活动强化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业能力。

2. 课程分阶段实施

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创业提高课程和创业实践课程三个阶段实施其中,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已于大一阶段完成。

3. 学业、学分认定

创业实验班创业课程体系包含创新创业理论、创新创业专题、创业实践并形成的创业报告完成创业实验班所有课程并考核合格由创新创业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可申请获得学院素质拓展类课程创新创业模块学分、《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创新创业劳动实践活动学分、《创业基础与实务》课程学分

三、支持保障与优惠政策

(一) 师资保障

校内专家、校外资深企业家、优质创业导师、培训师等组成的创业课程讲师团。

学院搭建与项目结合的多学科教师合作平台,为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高层次指导

个团队结对一名校内或校外创业导师,可获得全程专业的创业指导;包括陪伴创业者创业,及时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自身创业经验和企业实力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智力或物力支持,提供创业指导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援助,提高在学生创业能力,规避创业风险,增强创业实效。

(二) 项目与资金、政策支持

参加并获得结业证书学员(团队),优先获得学院昊博创投公益基金支持;优先获得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场地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先选拔参加学院国内创新创业探访项目;优先推荐地方及区域创新港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实行重点帮扶为学员提供工商注册服务,为学员提供业务渠道对接。

四、报名相关事宜

由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审核,创新创业学院选拔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各个二级学院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新一届创业实验班将在2023年下半年开班。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9月25日(周一)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创业实验班报名表》(附件1)和《之江学院2023年创业实验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301681034@qq.com邮箱,纸质材料经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行健楼311)。

联系方式:81112753,余亦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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