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在校学生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教师指导学生从事科研活动,激发学生参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现面向之江学院教师科研项目、教师工作室及教师创办企业征集科研实习生岗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之江学院在职教师的科研项目、实验室、工作室或创办企业,绍兴工业互联网学院入驻企业,其它之江学院院内入驻的科研项目。
二、征集要求
1.可由二级学院或科研单位统一申请,或由教师个人申请。
2.申请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固定工作场所,定时定期开展科研活动。
3.指导教师需具有较好科研指导能力和经验。
4.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科研实习生岗位需与学科(专业)科研内容相关。
三、征集程序
1.4月18日前,设岗教师或单位填写《之江学院教师科研项目、教师工作室及教师创办企业征集科研实习生岗位申请表》(附件1),经二级学院审核后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就业工作部(电子版请发送至1301681034@qq.com)。
2.4月下旬,就业工作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岗位需求。
3.5月初,根据需求由就业工作部组织双选活动,达成意向,确定科研实习生名单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的科研实习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就业工作部“致知”精英班学员。
2.科研实习生岗位以一学期为考核周期,每周期考核通过给予岗位指导教师鼓励津贴。
3.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就业工作部。
联系人:余亦钦
联系电话:0575-81112753
办公室:行健楼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