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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创岗|关于建立之江学院校友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4    点击次数:

关于建立之江学院校友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之江办〔20132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校友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学院与校友、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促进学院与校友的共同发展,决定从2013年起,在毕业班中建立校友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在同班同学中有一定的凝聚力。

2.积极参加学院和二级学院的各项活动,表现活跃。

3.乐于为同学、校友服务。

二、联络员的设置

二级学院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每班1名。

三、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在毕业离校前,向本班毕业生下发《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校友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汇总后报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报送学院校友服务中心,统一录入校友数据库。

2.向本班毕业生宣传学院校友工作,并向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下发就业地校友分会的校友联系卡。

3.离校后要保持与本班校友的联系,及时向二级学院报告校友的动态信息。

4.协助二级学院做好校友数据库的资料更新。

5.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校友活动。

四、联络员名单报送

二级学院要在每年525日之前,将二级学院推荐的毕业班校友联络员报学院校友服务中心,由学院统一下发校友联络员聘书。




 20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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