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成立省级“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工大之江学院〔2021〕55号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省级“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升巾帼文明岗创建单位岗位建功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之江学院“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松波
副组长:程宣梅
组 员:何朝阳 王林祥 吴 剑 蔡铁锋 张迎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剑担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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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