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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创岗|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成立 省级“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点击次数: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成立省级“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工大之江学院〔2021〕55号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省级“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升巾帼文明岗创建单位岗位建功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之江学院“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松波

副组长:程宣梅

组 员:何朝阳 王林祥 吴 剑 蔡铁锋 张迎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剑担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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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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