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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创岗|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实施细则

2022年05月11日 01:49  点击:[]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院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学院“昊博创投公益基金”设立的相关内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1.申报项目经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校聘创业导师、投资机构专家、捐赠资助单位等专家评审后,可获得五个等级的无偿资助: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

2.特别优秀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最高给予5万元的无偿资助。

三、申报条件

1.已入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创业项目;

2.尚未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但已在创新创业学院备案的创业项目;(2022425日以后备案的项目需在册半年及以上方可申请)

3.由学院推荐参加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

4.学院创业实验班优秀创业项目并获得证书。

四、评定程序

1.申请。凡符合条件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创业项目由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其他成员无需重复申报;

2.评审。所在学院初审后,确定候选项目名单并提交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原则上每年进行1-2次评审。特别优秀项目可于每月8日直接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按需组织评审。

3.公示公布。对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公布。

4.拨付。根据要求,3000元标准及以上资助项目实行分两期拨付,首期支付50%;其余部分资金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考核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五、资助原则

1.创业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校期间仅可申请一次无偿资助;

2.资助金额统一发放到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指导老师,由负责人或第一指导老师进行分配;

3.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虚报创业项目申请资助或对同一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行为一经发现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由专家评定小组讨论后决定。

六、申报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 创业项目计划书*、个人陈述(申报理由等)*、资金使用计划*、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号属于必须提交项。

六、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创新创业学院所有。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0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专业/年级


联系方式


企业/团队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团队其他大学生成员信息

登记证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级专业

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资本

万元





上年度销售收入

万元





申请资助金额

万元





产业类别






大学生团队出资比例






申请项目名称

               (注:公司简介及项目计划书另附)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是否获得其他校内外资助

是     否

如获得过资助,项目名称及金额


申请人

承诺

我承诺,本人及团队此前未享受过学院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资助,该申请表中提供的内容准确可信,项目所涉技术知识产权明晰,因申报内容不实或有知识产权纠纷,本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4年内不得申报资助等后果或责任。主管部门和审核机构可查询记录等,并就提交的材料向我提出必要的询问。



申请人签名(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二级学院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创新创业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项目未注册公司请在上表涉及注册公司的部分填写无或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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